電線電纜技術參數(shù)和供貨檢驗、包裝、運輸?shù)慕榻B
1、應遵循的主要標準
GB12706.1-2008 額定電壓0.6/1KV電力電纜
2、使用條件
2.1運行條件
2.1.1系統(tǒng)標稱電壓和頻率:0.6/1kV,50HZ。
2.1.2系統(tǒng)接地方式:中性點不接地系統(tǒng),單相接地時允許持續(xù)3h,但是任何一年接地故障的總持續(xù)時間應不超過125h。
2.2環(huán)境條件
2.2.1環(huán)境溫度:-25℃~+45℃。
2.2.2敷設環(huán)境有直埋、管槽、排管、溝道、隧道、橋架、豎井等多種方式。地下敷設時允許電纜局部浸于水中。
2.3運行要求
2.3.1電纜導體的額定運行溫度:交聯(lián)聚乙稀為90℃。
2.3.2電纜安裝時小彎曲半徑:15倍電纜外徑。
3、技術要求
本次采購的電纜,其技術參數(shù)除應符合GB 12706-2008的要求以外,還應滿足以下要求。
3.1導體
導體表面應光潔、無油污、無損傷屏蔽及絕緣的毛刺、銳邊,無凸起或斷裂的單線。導體應為圓形并絞合緊壓,緊壓系數(shù)不小于0.9銅導體材料為無氧圓銅桿。
3.2絕緣
絕緣標稱厚度應符合 GB12706.1-2008 規(guī)定,絕緣層的橫斷面上應無目力的氣泡和沙眼等缺陷,禁止使用翻新料。
3.3填充及隔離套
纜芯采用非吸濕性材料填充,應緊密無空隙。纜芯中間也應填充,成纜后外型應圓整。
3.4外護套
外護套厚度平均值應不小于標稱值,任一點小厚度應不小于標稱值的85%-0.1。
3.5電纜不圓度
電纜不圓度應不大于15%
3.6 成品電纜標志
成品電纜的外護套表面應連續(xù)印刷廠名、型號、電壓、導體截面、制造年份和計米長度標志,不得連續(xù)500㎜內(nèi)無標志。
3.7電纜盤
供方應用鐵木結(jié)構(gòu)電纜盤。電纜盤應能承受所有在運輸,現(xiàn)場搬運或在任何氣象條件下戶外至少儲存5年期間可能遭受的外力作用。并且電纜盤應承受在安裝或處理電纜時所可能遭受的外作用力不會損傷電纜及盤本身。電纜盤筒體小直徑應符合電纜小彎曲半徑。
4、試驗
4.1電纜在制造、處理、試驗、檢驗過程中,需方有權(quán)監(jiān)造和見證,供方不得拒絕。需方技術人員的工作不對廠家產(chǎn)品質(zhì)量負責。
4.2在出廠和抽樣試驗前15天,供方應預先通知需方,需方應在3天內(nèi)答復供方是否去見證。如需方放棄見證,則供方應把所作的試驗以試驗報告的形式提交給需方。
5、包裝儲運
電纜交貨使用電纜盤,電纜長度按設計長度提供,一般每盤電纜長度一般不小于300m,兩端應有可靠的防水密封保護,電纜盤上應標明:盤號、電纜型號、規(guī)格、長度、毛重、廠名、正確旋轉(zhuǎn)方向及制造年月和需方名稱。


